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应交消费税是指企业应交的消费税。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
会计分录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2、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继续用于生产应纳消费税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4、进口应税消费品
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